公職法緒時事考點-員工離職被惡老闆嗆「求償59萬!搞到學生退學」

(一)時事新聞如下:

作者:呂秋遠有兩個學生,因為學校安排建教合作(根據勞基法第64條,部分條文可以準用勞基法),到台中某家烘焙坊工作,因為沒有領到加班費、工作時數太長、又經常被老闆辱罵,因而以簡訊的方式請求離職,但反被老闆請求59萬的損害賠償,包括31天每天1萬元的營業損失,以及28天每天1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坦白說,對於這樣的老闆,用簡訊的方式請求離職實在不好,應該要用提告的方式。這老闆的行為,涉嫌公然侮辱罪、偽造文書罪,以及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16條、26條、27條等規定,用簡訊離職已經是無奈員工的微小抗議,他怎麼好意思提告?江湖在走,法律要有,我們還是提供基本常識,給我們廣大的朋友參考:

1.職場上,如果老闆在公開場合,包括廚房、營業場所等辱罵員工,就會涉犯公然侮辱罪,請準備好錄音筆,送他一程。這種事情不會錄不到的,因為有些人,以為自己有點錢,就可以出口成髒,永遠改不了。

2.老闆代替員工打卡,如果沒有經過員工同意,已經影響打卡記錄的正確性,也涉嫌偽造文書罪,只要能證明打卡記錄與實際上班時數不同,同樣可以提告。

3.員工如果要離職,工作期間在三個月到一年間,只要十天前通知老闆就好。但是如果員工是因為老闆有重大污辱的行為時,可以立刻決定離職,不需要事先通知老闆。即便是契約有規定更長期間,因為法律優先於契約適用,所以還是以十天為準。本件是建教合作,雖然不適用10天前的離職規定,但是舉重以明輕,正式員工都可以10天,建教生應該可以更短才是。

4.至於老闆最愛用的罰錢,例如遲到罰一百元、服裝不整罰五百元等等,固然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在勞工與雇主之間「或許」可以成立。所謂「或許」,是基於勞雇雙方地位不平等的結構因素,法院還是會看合理性,並不是老闆愛怎麼規定都行。

5.即便可以罰錢,也不能用扣薪水的方式處理,必須要先給,然後再根據契約規定,到法院提告,勝訴才可以要求勞工給付罰款,不可以從薪水直接扣除。

6.如果提前離職,違反勞基法的時間規定,雇主「不一定」可以求償。所謂不一定,就是要看雇主有沒有損失,這種損失,必須舉證,而且看職位的重要性與不可取代性,不是隨便估計數字,法院就會判決勝訴。當然,如果實習生就可以讓老闆每天損失一萬元,我也是醉了。
7.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我國規定非常嚴格,必須要符合民法195條的條件才有機會請求成功。例如身體、健康、名譽、信用、隱私、貞操等受到傷害。我猜這個老闆應該是以「信用」受到傷害為理由,不會是因為貞操。不過即便是信用,實習生離職就會讓公司信用受到每天一萬元的傷害,也真是易碎玻璃心好棒棒。

8.這件案件,公司欠離職實習生加班費、辱罵實習生的精神慰撫金,這部分是實習生可以跟老闆請求的,還不包括勞工局對這家店的罰鍰,在提告之前,老闆應該先想想,告不成被反訴的下場。
9.
學校對於建教合作契約,必須善盡審核的責任,請不要讓學生在剛出社會,就必須理解這個社會吃人不吐骨頭的邏輯可以嗎?學校在這件事情上,可能必須要審核以後的合作對象,剝削勞工致富的年代,已經過去了,這應該是學校告訴孩子們的第一課。

10.做人不要逼人太甚,做過頭就會自食惡果。或許老闆提告只是為了嚇死孩子,但不知道甚麼叫做適得其反。這家店,掰了,這一定要吉的。學生們,加油吧!

 106考選部人數0225OK  

(二)配合時事舉例國考範例題目:以下節錄太平筆記(可點擊連結

( A ) 6 我國勞工目前之法定正常工時為:
(A)每週四十小時    (B)每週四十四小時   (C)每二週八十四小時 (D)每二週八十小時

( B )32 依據我國勞動基準法規定,小明工作期間滿8個月打算離職,其預告期間須提前幾日?
(A)5日             (B)10日             (C)20日             (D)30日

( C )27.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之規定(如雇主重大侮辱之行為時),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情形,但需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幾日內為之?
(A)10日內          (B)20日內           (C)30日內           (D)40日內

( A )31依據我國勞動基準法規定,關於終止勞動契約,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B)
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七日前預告之
(C)
不定期契約得隨時終止,雇主或勞工一方終止時,不受預告期間之拘束
(D)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2日,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P.S.部落格不定期發表新文章,皆與考情有密切關係,歡迎考生們點擊連結-太平公職考試資源分享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aiping.examination/按讚分享(獲得重要資訊),或加太平LINE 帳號@yes51738   須包含@蒐尋(隨時掌握動態資訊更新),便於後續更新資料索取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
最新及免費贈送資料下載、歷屆考古題手寫解答範例下載、太平筆記參考頁數舊生更換紙本筆記(含題庫版)

新延伸閱讀其他文章~~~~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更多錄取心得分享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監所管理員(監獄官)筆記文章說明免費彩色版監所法規及監所筆記下載索取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警察特考文章說明警察筆記下載索取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更多讀書、考試小技巧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更多的太平考生獨享服務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申論題高分關鍵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共同科目(國、英、法續、憲法)速成技巧及各科準備方式筆記參考頁數及索取說明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如何簡單學會寫刑法刑法筆記下載索取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太平部落格資源運用說明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太平公益免費專區

直接點擊連結-太平各類考科筆記下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太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