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時事考點-106年最新修法-公務人員保障法

 

修法與時事,一直以來都是國考的重點。但要如何判斷出考點所在,這才是關鍵。

本次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法內容眾多。雖然主要考科在行政法,但也有可能出現在法緒(法學大意)。

因此,特地整理相關重點,讓考生們可以用「最少時間」一目暸然考試重點。節錄修法與時事配合最底下範例題目,讓考生快速進入狀況,掌握最新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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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緒--公務人員保障法0624OK  

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本次計新增四條條文、修正二十五條條文、刪除一條條文,修正重點如下:

一、 增訂公務人員於停職、休職、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但不得執行職務。(修正條文第九條之一)

二、 為保障經依法休職或申請留職停薪之公務人員之復職權利,增訂此類人員之復職規定。(修正條文第十一條之一)

三、 為保障公務人員有不服公職之權利,增訂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絶之。(修正條文第十二條之一)

四、 為兼顧公益之維護,及公務人員生命及身體安全之保障,增訂依職 務性質負有特別義務或獨自執行職務者,得視情況暫時停止執行職務。(修正條文第二十條)

五、 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四七四號及第七二三號解釋,關於時效制度應 逕由法律明定,自不得授權行政機關衡情以法規命令訂定或由行政 機關依職權以命令定之之解釋意旨,增訂依本法或本法授權法規規 定之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依其請求權性質,分為十年及二 年二種。(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之一)

六、 為因應實務需求,並完整保障公務人員權利,增訂拒絕申請之課予義務復審。(修正條文第二十六條)

七、 鑑於調處程序可增進行政效率、維持機關內部之和諧及減少行政成本之支出,增訂調處程序適用於復審事件。(修正條文第八十五至 第八十八條)

八、 為因應電子化政府及公文無紙化政策,關於保障事件決定書及其執 行情形之公告周知方式,增訂可公布於資訊網路之方式。(修正條文第九十三條)

九、 鑑於本會為再申訴事件最終救濟機關,再申訴事件經本會決定後, 當事人無其他救濟管道,增訂再審議程序適用於再申訴事件。(修正條文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五條、第一百條及第一百零一條)

十、 為配合考試院實施未占缺訓練制度,增訂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 未占法定機關、公立學校編制職缺參加學習或訓練之人員為本法之準用對象。(修正條文第一百零二條) 十一、 鑑於本法自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迄今,已施行十餘年, 爰刪除新舊法過渡期間之適用規定。(修正條文第一百零三條)

 

一、時事修法如下:

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法內容完整對照表

file:///C:/Users/CHEN/Downloads/511249141384%20(1).pdf

 

二、配合時事舉例國考範例題目:以下節錄太平筆記(可點擊連結

(B) 3.有關「公務員服從命令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

(B)公務人員如認為長官命令違法,得逕予抗命,無服從之義務

(C)長官以書面並署名下達命令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

(D)長官拒絕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時,視為撤回命令

 

(D) 43.下列何者得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

(A)公立學校教師    

(B)軍人

(C)民選地方行政首長                 

(D)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

(D) 47.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務人員保障法所稱之公務人員?

       (A)法定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B)法定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C)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D)民選地方行政首長。

(D) 74.關於公務人員停職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非依法律,不得予以停職

       (B)被停職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後得申請復職

       (C)被停職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經查催通知逾期不申請復職者,視為辭職

       (D公務人員不服停職處分之救濟,為提起申訴、再申訴。

(D) 80.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稱保訓會之敘述, 下列何者正確?

       (A)保訓會隸屬於行政院  

      (B)保訓會之職掌為審議公務員之懲戒事項

       (C)公務人員對於保訓會所為之復審決定,不得聲明不服

       (D)對於調處不成立案件保訓會應依再申訴程序作成審議決定

 

(A) 81.下列公務人員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非為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者

            (A)依法執行職務涉訟輔助之費用                       (B)核准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費用

            (C)經服務機關核准之加班費                        (D)執行職務墊支之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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