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法官解釋時事考題
#若有需要本篇範例題目之解答可以留言索取
大法官釋字第781、782、783號含考題解析-【軍公教年金改革案】
大法官解釋一直以來都是公職考試重點。為讓考生們可以用「最少時間」一目暸然考試重點。太平把考點標註文字底下有線(表示選擇題容易出的答案選項)。另配合最底下範例題目,讓考生快速進入狀況,掌握最新考題。
- 大法官解釋內容簡單來說:
781、782、783號解釋 :
1.合憲:年改大多數合憲,沒有侵害被規範對象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生存權,也沒有違反憲法上之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與比例原則等。
2.違反平等權:退休軍公教再任私校教職,必須停止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
3.未違憲,但須修正:軍公教退休俸之定期調整機制與條件,及所得替代率附表之調整,得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人口與經濟成長率、平均餘命、退撫基金準備率與其財務投資績效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之(未違憲,但須修正)。大法官認為須於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累積達一定百分比時,才能適時調整月退休、月撫恤金或遺屬年金,以符合憲法體系的正義要求。
二、配合時事舉例國考範例題目:以下節錄太平筆記(可點擊連結
( )114有關軍公教年金改革之規定,依據大法官第解釋,下列何者錯誤?
(A)軍公教退休俸得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人口與經濟成長率、平均餘命、退撫基金準備率與其財務投資績效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之,合憲
(B) 退休軍公教轉任私校教職,必須停止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違反憲法保障的財產權。
(C) 軍公教退休俸之定期調整機制與條件,須於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累積達一定百分比時,適時調整退休俸、贍養金及遺屬年金,俾符憲法上體系正義之要求。
(D)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無涉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工作權之保障,亦未牴觸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大法官781號原文解釋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81
大法官782號原文解釋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82
大法官783號原文解釋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83
有需要該篇文章題目範例與解答可以私訊太平公職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Taiping.examination/
加太平LINE 帳號@yes51738,隨時掌握考試資訊
PS.目前,太平提供公益免費索取筆記方式,除低收入戶外,捐血、捐款、當志工等等皆可喔!
註1:各科筆記參考頁數及公益免費索取,可以點擊連結網址→https://onedrive.live.com/?id=7DE00A069F2765AC!141&cid=7DE00A069F2765AC
註2:部落格不定期發表新文章,皆與考情有密切關係,歡迎考生們點擊連結-太平公職考試資源分享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aiping.examination/按讚分享(獲得重要資訊),或加太平LINE 帳號@yes51738 須包含@蒐尋(隨時掌握動態資訊更新),便於後續更新資料索取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歷屆考古題手寫解答範例下載、太平筆記參考頁數、舊生更換紙本筆記(含題庫版)
新延伸閱讀其他文章~~~~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更多錄取心得分享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監所管理員(監獄官)筆記文章說明、免費彩色版監所法規及監所筆記下載索取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更多讀書、考試小技巧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更多的太平考生獨享服務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申論題高分關鍵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共同科目(國、英、法續、憲法)速成技巧及各科準備方式、筆記參考頁數及索取說明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太平部落格資源運用說明
標題直接點擊連結~太平公益免費專區
直接點擊連結-太平各類考科筆記下載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