屎在滾!男大生衝室友房解放挨告侵入住居罪

法官認為:「就像是久旱逢甘霖般地爽快」認為被告進室友房間屬「正當事由」

屎在滾!男大生衝室友房解放挨告侵入住居罪

˜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告訴乃論】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1)
 無故隱匿其内,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2)

˜本案緣由:

林姓男大生,因為未經許姓室友同意,直接衝進他房間的廁所拉屎,許男怒告林男,全案鬧上法院。

法官聽取雙方陳述,許男憤怒表示,他回家就聽到房間廁所有林男的聲音,進去一看林男屎也沒沖乾淨,還有排泄物跟污漬留在裡面,林男則辯稱,他的確有進去許男的房間,但他沒有想「侵入住宅」。

林男繼續解釋,他天生就是容易拉肚子的體質,那天跟朋友吃東西聊天玩剛好又急性腸胃炎,當下立刻就想上廁所,但租屋的地方共2間廁所,其中1間有人在用了,他不可能當著大家的面拉出來,當下實在沒有辦法忍,只好趕快去敲許男的房門,但敲第1次沒人應,第2次實在忍不住,敲了房門以後就衝進去上廁所了。

 

˜林男會不會成立刑法第306侵入住居罪,關鍵在於是否「無故」

˜判決書摘要:「就像是久旱逢甘霖般地爽快」認為被告進室友房間屬「正當事由」

法官認為:被告因肚子痛,沒有事先取得事先取得室友的同意便進入使用廁所,「並未違背社會倫理、公序良俗及法益保護的精神,具有社會相當性」、「要是本案不能算是「正當理由」的話,其實法院便是告訴大家,即便肚子再痛,也只能拉在自己的褲子裡面,或是選擇在眾人面前便溺,可是這樣簡直是一種凌遲,也是對於人性尊嚴的嚴重侵害,完全是一種「不正義」的價值判斷。」最後根據無罪推定的原則判林男無罪,不過法官也附帶表示,被告事後未妥善清理許男房間的廁所,造成髒亂,可以另外透過民事提告損害賠償。

 

˜相關考題練習

( C )16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第 306 條侵入住居罪之行為客體?
(A) 他人之住宅         (B) 他人之工廠         (C)洽公時間之地政事務所 (D)公寓大廈之樓梯間

( A )17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第 306 條侵入住居罪之行為客體?
(A)無人居住之私人房屋  (B)搭建在工地上工寮    (C)房子外圍牆內花園    (D)房東隨意進入房客房間

( D )18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第 306 條侵入住居罪之行為客體?
(A)路過客地投宿旅社    (B)無對外開放辦公室    (C)供人居住船隻        (D)以上皆是

( C )9 刑法第三百零六條第一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的「無故」是指:
(A)欠缺動機            (B)欠缺動作            (C)欠缺正當理由        (D)欠缺實質舉止
【解 析】1.侵入:是指未得到要進入處所主人的許諾,擅自進入來說。
2.無故:通說認為「無正當理由」,不侷限於無權或不法。至於侵入的理由是不是正當,就留由執法人員根據客觀事實來認定。
3.他人的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住宅,是指他人日常生活居住的處所,但不限於必須經常居住的宅第,即使他人因工作需要臨時租賃的寓所或路過客地投宿旅社、飯店的房間,在解釋上都可認為是他人的住宅。

( C )10                    無故侵入下列何處,不會成立侵入住宅罪? 
(A)住宅旁附連圍繞之花園                       (B)建築物 
(C)
汽車                                       (D)船艦  
【解 析】他人的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本題中,不包含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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